10月10日,浙江证监会向*ST元成(603388)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揭开了这家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的惊人细节。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ST元成在2020年至2022年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
更严重的是,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了造假财务数据,涉嫌欺诈发行。监管拟对上市公司及责任人员合计罚款7945.46万元,实际控制人祝昌人被处10年证券市场禁入。

欺诈行为触及退市红线
*ST元成的财务造假并非一时之举,而是一套持续多年的“系统性工程”。
调查显示,2020年至2022年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公司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等方式操纵财务数据。其中,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54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1.48%;虚增利润3848万元,占比更高达36.60%。
并且,造假行为不仅限于定期报告,还蔓延至再融资环节。2022年,*ST元成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85亿元,其发行文件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的虚假财务数据,导致2022年非公开发行构成欺诈发行。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4年1月31日曾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但证监会指出,该公告“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这意味着公司连“自我纠错”都未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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