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翦音志 2026-06-11 14:30 2.0w阅读
南新制药因2023年年报虚增收入6468.2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被实施ST,作为首发保荐机构的西部证券持续督导有效性也随之受到追问。
2026年6月9日,南新制药(688189)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家科创板药企2023年年报被查实虚增营业收入6468.2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公司及三名时任高管合计拟被罚款1150万元。自2026年6月1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南新”。

这起处罚的线索可以追溯到2025年9月29日,当时南新制药因为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历时约八个月的调查后,财务造假的细节得以查证:虚增营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9%,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57.11%。这家曾以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为核心产品的药企,在在核心产品承压、公司长期亏损与经营压力持续显现的背景下,最终被证实以财务造假掩盖经营困境。
在上市公司的造假之外,同样值得追问的是:西部证券(002673)作为南新制药首发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长达三年的报告里,竟未对相关财务风险作出任何实质性提示。作为“看门人”的券商,西部证券是否履行了督导职责?
从“会计差错”到“财务造假”
南新制药的财务问题并非近期才暴露。
2022年,湖南证监局对南新制药的现场检查就发现,公司2021年1月1日至3月26日期间发生销售退回6664.17万元(含税),本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减2020年收入5897.50万元,占2020年营业收入的5.42%,但公司未作相应调整。2023年4月26日,湖南证监局对此作出监管决定,对南新制药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同时对时任董事长杨文逊、总经理张世喜、财务总监李亮出具警示函。

2025年10月1日,南新制药公告表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立案的具体原因也在这次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写明,据湖南证监局查实,2023年,南新制药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在部分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202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96%,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9.46%。同年,广州南新与部分客户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在协议约定的现金折扣生效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再次虚增营业收入2032.40万元、利润总额286.45万元。
两项违法事实叠加,南新制药共计虚增2023年度营业收入6468.2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9%;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57.11%。湖南证监局拟对南新制药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张世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亮和时任董事长胡新保给予警告,各处以200万元罚款。
持续督导机构“无异常”报告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在发行人证券上市后,应当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西部证券作为南新制药2020年3月26日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这一关键时期内,西部证券有责任对公司财务信息及相关披露文件进行持续关注与督促。
然而,西部证券在此期间出具的多份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结果却令人意外。
2022年5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明确写到:“2021年度,南新制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但湖南证监局对南新制药进行现场检查并发现问题的时间点正是在2022年,这一发现也直接导致了2023年4月监管措施的落地,也就是说,西部证券在出具2021年度督导报告时,对相关财务异常只字未提。
更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11日披露的《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在这份报告中确实提及了湖南证监局2023年4月26日对南新制药采取的责令改正及警示函,但这一提及发生在监管措施落地整整一年之后,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与此同时,面对2023年年报虚增收入利润的违法行为,报告表示“2023年度,南新制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在“持续督导工作情况”部分,西部证券表示“对南新制药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南新制药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这与后来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形成了鲜明反差,就在公司虚增超过6000万元营收的这一年里,西部证券的持续督导报告中竟无一字提及相关风险,持续督导有效性存疑。
西部证券的“合规旧账”
除了南新制药之外,西部证券这家老牌券商近年来多次在投行业务上暴露出合规风险。
早在2023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就对西部证券下达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经查,西部证券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对投行业务人员考核体系不合理,内部问责不到位,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范江峰及投行华南总部负责人李锋亦被出具警示函。
发生在2026年的两起标志性事件更是令投资者警醒。
2026年5月20日,江西证监局对西部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苏华峰、史哲元分别处以9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累计190万元,二人于2022年1月通过他人代持方式违规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直至2025年9月方返还股权款,这时,两人共同保荐的信安世纪(688201)刚刚上市不到一年。2023年12月,信安世纪公告称史哲元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韩星接替其工作,这一变动发生在违规入股一年多之后,是否与当时的合规隐患有关,目前尚不得而知。
2025年6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西部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邹扬、贺磊作出口头警示,事由为“信息披露违规”,具体为在保荐顶立科技项目的过程中存在现金流量表列报错误、按合并口径归集的客户金额不准确。

连续多年被监管“点名”,反映了西部证券投行业务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持续督导本是“看门人”制度对保荐机构的最根本要求,但当保荐机构自身的合规体系出现裂痕时,其在督导上市公司时是否能够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便成了一个令市场反复追问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