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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遭限制股东权利,整改期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财中社 汪明琪  2024-11-04 19:20  2.5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因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

11月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因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作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不当干预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给证券公司带来了风险敞口,导致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且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改正,因此决定对中天金融采取限制股东权利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中天金融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至违规行为整改完成前,不得行使表决权、参与分红权、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等股东权利,除非为化解风险需要并向监管部门备案。同时,中天国富证券应配合限制中天金融行使上述股东权利的相关工作。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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