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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钰生物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遭责令改正 实控人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唐馨月  2025-03-21 18:41  3.5w阅读

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3月21日发布的公告,山东海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志强和候长红...

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3月21日发布的公告,山东海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志强和候长红因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规定,被采取监管措施。

具体来说,山东海钰生物在2023年7月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总金额达到1.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1%;此外,还违规向一家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涉及金额为6812万元,占净资产的12.91%。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山东海钰生物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张志强和候长红因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些措施将被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若对该决定不服,相关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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