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夏震 2025-04-14 11:25 2.9w阅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尽职、未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等多项违规行为,处以230万元大额罚款,其中杨宁等曾任高管亦被追责。
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赣金监罚决字〔2025〕2-12号),对交通银行(601328)江西省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因授信管理不尽职、未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等多项违规行为,开出了大额罚单。
处罚决定显示,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因上述违规行为被处以230万元的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张慧、俞兴华、游祖平、游怀勇各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应晓晖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杨宁、谢金海各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万翔宇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李平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胡衍斌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此次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2月12日。
此次被处罚的责任人中,杨宁曾任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于2016年2月调任至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并于2022年12月卸任。
此外,企查查信息显示,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即将面临19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开庭,主要涉及与江西威键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兴彰置业有限公司、华润置地(南昌)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公司的金融借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