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汪明琪 2024-09-05 10:12 4.5w阅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函,拓日新能(002218)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而受到处罚。公司...
9月5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函,拓日新能(002218)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而受到处罚。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1万元,同比下降75.99%。由于2023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此外,公司董事长陈五奎、总经理杨国强及财务总监余永米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其管理层能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义务,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