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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千因未履行职责被浙江证监局警示处罚

 财中社 汪明琪  2024-10-25 19:02  1.3w阅读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4年10月25日发布公告,杭州向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千因未履...

10月25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4年10月25日发布公告,杭州向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千因未履行职责受到警示函处罚。

浙江证监局在对杭州向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健全公平交易机制和防范利益冲突机制,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为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余千未能勤勉谨慎地履行相关职责,因此对公司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述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余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该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余千需在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吸取教训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公司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不服从该措施,余千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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