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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募资账户“混用”遭警示,光大证券核查同步确认违规事实

 财中社 翦音志  2026-04-17 14:21  9724阅读

国机精工因募集资金专户混用被深交所及河南证监局警示,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在核查意见中确认并披露了相关违规事实。

4月8日,国机精工(002046)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和深交所的监管函,均指向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多达8名公司高管被追责。

与此同时,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的光大证券(601788),在4月14日发布了相关核查意见,表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存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非募集资金”的问题。

募集资金三项违规

根据公告,国机精工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三项违规:一是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二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余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三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非募集资金。对此,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包括现任董事长蒋蔚、时任董事长朱峰在内的8名高管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合规风险到来之际,国机精工的基本面也同样不容乐观。4月13日晚,公司披露了2026年一季度的业绩预告,预计2026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800万元至1200万元,而上年同期盈利了约8848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500万元至30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约4788万元。对此,公司解释称,轴承业务板块收入下滑金额超过超硬材料及制品业务板块收入的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5000万元,毛利额同比减少约1300万元。

主营业务承压、治理合规风险暴露,在这些压力之下,国机精工正在经历艰难时刻。

光大证券核查发现问题

就在国机精工发布公告后不久,光大证券发布的2025年关于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6年4月14日,光大证券发布了《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其中提到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非募集资金”。

按照监管发布的公告,公司现任董事长蒋蔚对违规行为二和三负责任,现任总经理闫宁对违规行为三负责任;对违规行为一和二负主要责任的是公司的前任领导,这说明监管提到的违规行为横跨时间较长,因此在这份报告中没有提到另外两项违规也比较合理。

市场对于光大证券这份核查报告的讨论在于:核查报告相比于河南证监局和深交所的监管函具有滞后性,市场在意的是:在核查的过程中,光大证券是否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督促公司进行整改。目前,官方暂无对于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失职的认定结论。

虽然这一次有核查到问题,但是光大证券过去在持续督导业务上的表现,也不乏遭到监管质疑的记录。

2024年5月,光大证券因在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相关保代也被追责。

2023年2月,光大证券在赢鼎教育持续督导期间,因“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未能发现赢鼎教育通过虚构业务虚增业务收入的情形”,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更早的2023年6月,江苏证监局指出光大证券作为纳芯微(688052)和帝科股份(300842)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情形,对公司出具了警示函。

近年来的资本市场实践中,有一个颇为尴尬的现实:面对上市公司在督导期的各种违规,多数保荐机构出具的持续督导报告往往是千篇一律的“一切合规”,相比之下,无论核查结论最终是否被监管采信,保荐机构能够主动查阅银行流水、发现专户混用线索并如实记录在案,已经超越了行业内相当一部分“走过场”的同行。

当然,查到问题只是第一步,能否在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能否在核查意见中如实揭示风险、能否将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真正的督导成效,才是衡量保荐机构执业质量的最终标尺。对于国机精工而言,当务之急是切实整改内部控制漏洞、恢复公司治理水平,尤其是在一季度业绩预亏的背景下,如何提振经营、重塑市场信心,考验着管理层的智慧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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