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武岩 2024-10-14 17:05 2.9w阅读
根据江西证监局2024年10月14日(发文日期)发布的公告,新余欢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其旗下...
10月14日,根据江西证监局2024年10月14日(发文日期)发布的公告,新余欢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其旗下的欢瑞朴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运营期间,基金总资产占净资产比例超过200%,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杠杆比例,受到监管措施。
公告中指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等。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新余欢瑞出具警示函,并将该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此外,公告强调新余欢瑞应切实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义务,相关人员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对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