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张海宁 2025-04-03 16:18 1.8w阅读
4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4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该公司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4条的规定。
该决定表明,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切实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需在收到决定后的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监管局将适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若公司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后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