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周浩宇 2025-04-03 16:18 7975阅读
4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北京市东方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
4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北京市东方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管理和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时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东方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但在此期间,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