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黄嘉森 2025-04-03 16:16 5856阅读
4月3日,维业股份(30062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
4月3日,维业股份(30062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巍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责令改正决定书称,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多项不规范问题,具体包括2021至2023年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整,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项目收入存在重复确认及跨期确认等情况。
根据深圳证监局的决定,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措施包括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
警示函中,因公司董事长张巍、总经理朱佳富、时任总经理曹冬、财务总监胡剑锋、董事会秘书沈茜对上述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张巍、 朱佳富、曹冬、胡剑锋、沈茜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前三季度,维业股份实现收入95.39亿元,归母净利润13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