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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罚433万元

 财中社 张海宁  2025-04-15 10:16  7498阅读

4月14日,天顺股份(002800)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因涉嫌信息披...

4月14日,天顺股份(002800)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的行政处罚。王普宇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立案告知书,后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最终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王普宇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天顺股份股票,并在持有期间未如实向公司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公司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王普宇在2023年3月13日至15日和4月19日至24日,安排下属违规将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天顺股份股票累计卖出109万股,交易总金额为2828万元,违法所得为138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王普宇被处以合计433万元罚款,并需缴纳违法所得。

公告指出,本次处罚仅涉及王普宇个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故公司股票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2024年前三季度,天顺股份实现收入10.11亿元,归母净利润1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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