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冯静涵 2025-06-24 20:03 2.3w阅读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6月24日发布的公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陈找根、...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6月24日发布的公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陈找根、陈卫新、吴春香、陆继红收到了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次监管措施的原因是公司在2022年10月通过出售房产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600万元,且截至检查日尚未归还。此外,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的管理办法。
公告中指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具体来说,实际控制人陈找根和陈卫新未能遵循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导致公司在资金占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强调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