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冯静涵 2025-09-11 18:19 2.2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9月1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华扬(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9月1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华扬(603825)及其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和时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郭建军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华扬联众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1.82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2%、7.84%、7.91%、11.73%和12.07%。此外,华扬联众还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733万元和693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72%和10.31%。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华扬联众被责令改正并处以500万元罚款,苏同被处以750万元罚款,郭建军被处以2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