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张海宁 2026-04-22 16:35 1.4w阅读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2026年4月22日发布的公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其相...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2026年4月22日发布的公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和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行为受到处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被罚款480万元。此外,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包括贾仕宝、王井韶、陈金平、曹淑芹、周浩、周天成、余晓瑶、赵颎、夏秋冬、林岩社、张原希、陈潇剑、郭雨浓、袁明辉、张伟娣、陈鹏磊和高丽珍,均受到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