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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滞后 中大建设及负责人遭警示

 财中社 张海宁  2026-10-14 16:47  7503阅读

10月14日,根据江西证监局发布的公告,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彭国禄...

10月14日,根据江西证监局发布的公告,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彭国禄和董事会秘书黄云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因合同纠纷,该公司向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受理日期为2023年6月6日,涉及金额为1.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76%。此外,公司还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受理日期为2025年8月6日,涉及金额为1.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05%。

中大建设于2026年8月20日才补充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仲裁及进展,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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