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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卢星宇、王玉明被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武岩  2024-10-18 19:36  2.7w阅读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4年10月18日发布的公告,卢星宇和王玉明因未有效督促云鼎科...

10月1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4年10月18日发布的公告,卢星宇和王玉明因未有效督促云鼎科技(000409)做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而受到警示函监管措施。

经查,中信建投在云鼎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为保荐代表人的卢星宇和王玉明对此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卢星宇和王玉明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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