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李泽轩 2025-04-03 20:49 3.2w阅读
4月3日,根据湖北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荆州正荣生物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
4月3日,根据湖北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荆州正荣生物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朱尼华,因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情况的变化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正荣股份在2021年3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朱尼华及张萍萍变更为朱尼华,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这一变化;此外,正荣股份未按期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朱尼华作为公司的时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荆州正荣生物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朱尼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对此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