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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新恒信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披露2024年报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冯静涵  2025-05-16 19:32  5.1w阅读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5月16日发布的公告,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5月16日发布的公告,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梁栢强、董事会秘书朱岩因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收到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至2025年4月30日,北京汇新恒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未能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对此,梁栢强和朱岩作为主要责任人,受到相应的监管措施。监管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今后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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