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冯静涵 2025-06-17 19:32 8447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在2025年6月17日发布的决定书,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在2025年6月17日发布的决定书,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岳新建因未按期披露2024年度报告而受到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于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该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规,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岳新建出具警示函,并将此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岳新建作为公司董事长,对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监管局要求公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