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赵薇 2026-08-21 22:18 1.6w阅读
金季酒店成“高危招牌”?2024年曾因商标侵权被判赔2万元。
近日,河北一小旅馆取名“金季”遭华住集团(01179)旗下知名连锁品牌全季酒店起诉索赔10万。老板娘赵女士表示,金季酒店总共10间客房,每间每天均价六七十块钱。当初开店取名,通过了相关监管部门审核,顺利办下营业执照,合法合规正常经营。
老板娘哭诉:“自从收到法院传票,我天天睡不着觉,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十万赔偿,家里砸锅卖铁都难拿出来。”

截至目前,河北这起商标侵权纠纷案尚未开庭宣判,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事实上,“金季”与“全季”之间的商标纠纷并非首次发生。
企查查显示,关于“全季酒店”的运营主体公司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历史上作为原告起诉商标侵权的案件共计139起。
其中,2024年,全季酒店就曾起诉一家名为“上海市金山区金季宾馆”的企业,案由同样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起诉该酒店10万元赔偿。最终,法院判决金季宾馆赔偿汉庭星空2万元。

“金季”与“全季”的商标关系其实早有公开认定。
2019年1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2019)商标异字第0000000964号《第21495825号“金季GOLDENSEASON”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该决定中认定,“金季”与“全季”构成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决定对相关商标不予注册。
而在2024年全季酒店起诉上海金季宾馆的案件中,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对“金季”这一名称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进行了认定。
判决书显示,上海市金山区金季宾馆于2021年12月9日注册成立。法院认为,商标一旦获准注册,权利人即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经营主体此时便负有相应的避让义务。
法院指出,金季宾馆作为酒店行业经营者,理应知晓“全季”系列商标在酒店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虽然被告对于企业名称及店招取名具有一定理由,但这并不能免除其避让义务。
在法院看来,被告在拥有诸多名称选择的情况下,仍选择与“全季”高度近似的“金季”作为企业名称及店招,难以认定其完全没有傍名牌、搭便车的主观故意。因此,金季宾馆使用“金季”二字,不构成商标合理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同时考虑到了两家酒店在实际经营中的差异。
判决书显示,金季宾馆所使用的店招、酒店外观、大堂设计以及房间布置等,与全季酒店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因此不易构成售中混淆和售后混淆。对此,法院也对金季宾馆选择“金季”这一名称的理由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
不过,这并不足以免除其商标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全季酒店相关商标的知名度、全季酒店作为企业名称的知名度、汉庭公司的行业影响力、金季宾馆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方式、持续时间以及损害后果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最终判决,上海市金山区金季宾馆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