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王聪 2024-12-20 19:22 2.3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陈柳毅、袁达、吴硕、李学森、陈...
12月2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陈柳毅、袁达、吴硕、李学森、陈柳增、吕延、叶晓波和高跃东因操纵伟隆股份(002871)股票价格而受到行政处罚。经调查,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期间,他们通过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利用53个账户组实施了操纵行为,导致伟隆股份股价从16.79元上涨至21.59元,涨幅达28.59%,而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则下跌14.85%,偏离值达到43.45个百分点。
处罚决定中,违法所得为1654万元,所有当事人需分别承担罚没款和罚款,合计罚款为3308万元。陈柳毅和陈柳增因情节严重,分别被禁入证券市场6年和4年,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所有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